" />
川經瞭望記者 李洋 劉婕 文/圖
3月6日,在四川省水利廳召開的水權水價改革助推水資源工作高質量發展大會上,記者了解到,我省在全國率先成建制、系統性謀劃水權水價改革,經過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批理論成果、制度成果、實踐成果,已經具備了深化轉段、縱深推進的條件。特別是我省水權水價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全面構建。
大會現場
會議介紹,立足于全省水情,我省敏銳地捕捉到水權水價改革滯后已成為水利高質量發展的隱形制約瓶頸,并在全國率先系統性推進水權與水價改革。如今,行業內外、全社會對水權水價改革是水利事業高質量發展“動力源”的認識逐步得到深化,水權水價改革的緊迫性、必要性、重要性全面顯現。
在此基礎之上,通過近三年的改革實踐,我省水權水價改革已形成了分配、用途、權屬、價格、政策、交易等六個方面的改革框架體系,我省水權水價改革“四梁八柱”全面構建。
上述“6個關鍵詞”,回答了水權水價改革“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問題。具體來看:
分配方面,分自然水、工程水。自然水權指一個區域可以在江河流域里面取用的水量,要分到區域、分到用途;工程水,分存量工程與增量工程,要求根據水利工程的開發利用任務,明晰工程水權到區域、到行業、到用途。存量工程水權與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密切相關,增量工程水權與水利工程投融資密切相關。
用途方面,對分配的水權要強化用途管制,確保各行業、各用途、各時段按既定的水量得到水資源保障。我省經過前期探索,形成了以區域、流域、灌區、水庫4種類型為改革基礎,以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為優先級、以工業用水權改革為增長極的“4+1+1”推進模式,重點包括了“分配”“用途”兩方面的內容。
權屬方面,要把握“盆中的水”和“盛水的盆”的不可分割關系,擴大權屬的研究范圍。我省在抓緊水權等“無形資產”分配的同時,同步開展水利“有形”資產權屬認定,主要包括水利工程的土地使用權、水利建筑物(構筑物)的所有權等,并逐步納入不動產登記范圍。要將“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統籌起來,讓“僵化”的資產變為“活”的資本,增強水利工程投融資、建設、運行管理的活力。
價格方面,我省科學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建立區分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用途、不同用量、不同建設時期、不同融資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行業用途之間,要體現以工補農、以城補鄉的定價導向。
政策方面,改革的成果體現是政策,我省要探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系統構建改革政策制度體系,形成改革的最終成果。
交易方面,在初始水權分配的基礎上,我省推進集約節余水量的市場化交易,是激發水資源活力的關鍵舉措。并以水權法定為前提,深入開展區域之間、流域上下游之間,取水戶之間、用水戶之間,不同用途之間的水權交易,以市場化的手段合理優化配置水資源。